近日,中共新乡市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工委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党委委员、书记和副书记。11月份,市民政局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市委有关规定,决定在民政局设立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成立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工委。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工委将紧紧围绕社会组织核心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保证监督、教育管理、协调服务等作用,努力为全市现代民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