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发布者: 张国新 发布时间: 2018-01-03 09:56:23
局长你好,我是新乡市精神病医院的一名在职员工。不知什么原因,工资已经有两个月降了一半还多。医院不说明情况,也不说还会不会补发。我们在这里上班,经常挨病人的打骂,任劳任怨,却拿着低于正常医护人员很多的工资。希望能得到医院方面的解释。谢谢
局长回复: 您好,经核查:
1、该院现在职职工(含事业在编、合同制)中没有叫张国新的职工;
2、因市委巡察组回头看提出该院在编职工发放的绩效核算工资与精神卫生津贴涉嫌违规,经该院支委会多次研究,并与局党组多次沟通,决定自2017年10月起,全体职工的绩效核算工资和精神卫生津贴停发。考虑到职工的经济压力和医院的大局稳定,该院班子成员杨晓飞、任加林、王素琴自愿退返,其他职工不再退返。
3、2017年10月18日下午,该院召开“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服务”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全体职工参加。在会议中,该院支部书记任加林向全体职工解释了绩效核算工资及精神卫生津贴停发的缘由,并希望全体职工认清形势,保持稳定,等待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的出台。
从这封来信可以看出,该院在解读政策、统一思想上做的不够扎实,导致了个别职工的误解。近期该院将再次召开全体职工会,对全体职工解读现行政策,分析原因,统一思想并展望医院的发展方向。
发布者: 任竞一 发布时间: 2017-12-20 18:17:13
局长您好:
我是10年入伍,士兵大学生。当时有安置卡,后面取消了,个人不符合转业条件。咨询一下安置卡目前还有什么用途?
局长回复: 寄件人任竞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在2011年11月1日颁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之前,发放安置卡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条件。之后,安置卡已经不再发放。
发布者: 罗帅 发布时间: 2017-12-01 11:23:49
我是凤泉区宏铭时代华府的业主,我们的房子2015年都已经交工,已经住了一年多了,宏铭时代小区分为时代华庭和时代华府两块,时代华庭已经有门牌号了,我们这边有6栋楼,物业说民政局一直没有给大号。我们家九口人,户口都在老家的一个户口本上,我想把我们四口单独落户到新房子这,孩子上学什么的都方便。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门牌号,派出所也下不了户,希望领导能查实一下。
局长回复: 你好,罗帅同志。经凤泉区地名办调查,你所在小区物业由于住户较少,还没有检查验收,待物业检查验收完毕后,,凤泉区地名办将与耿黄公安分局一起为该小区办理门牌编码安装。
发布者: 小周 发布时间: 2017-09-28 23:30:30
首长你好!我是2001年12月入伍,入伍16年。今年年底即将转业或退伍的一名士官,其家属户口在新乡下属县城,如果现在把户口签至新乡市区,我转业回来可以随家户口落户新乡市区吗?现在把户口签到新乡市区晚吗?我结婚已经满两年!士官异地安置政策说结婚满两年,没说户籍所在地满两年!谢谢!打扰您了!
河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异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离异的,可在父母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局长回复: 寄件人小周反映问题答复如下: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条规定: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在新乡市区应该是常住户口。
发布者: 黄女士 发布时间: 2017-09-24 02:23:50
您好局长,铁西这几年新建了不少小区,我家现在也住这边。铁西的空气污染程度非常严重,晚上经常有刺鼻的气味,经查发现附近有塑料厂、火葬场等排废气单位。家人每天被呛得嗓子疼头晕,几乎成了慢性病。不少邻居都反映了相同问题,严重的时候家里根本无法开窗户。买房子的时候不了解,现在查了相关信息发现距离这些排污单位过近了。不知道谁应该负相关责任,就目前来说希望这个问题应该尽快解决,已经严重危害到百姓身体健康。
局长回复: 尊敬的黄女士:
你向民政局局长信箱反映的关于殡仪馆等排废气单位的信函收到。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关心。
一、我市殡仪馆火化遗体业务按惯例都在上午进行,个别时间可能会延续到下午前半时,晚上从没有火化业务。
二、按照国家环保部、民政部关于火化设备防治大气污染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创文工作,去年11月份,市殡仪馆投入360万元,新近安装了火化设备及尾气净化装置,这种装置经多次过滤,不再排放有害气体,更不会产生有害气味。经环保部权威检测,符合环保要求。


发布者: 杜金阳 发布时间: 2017-09-21 23:52:46
局长您好!我是一名转业直招士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08年直招入伍,2016年4月份转业,转业到地方后安置到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满怀激情入伍,转业到地方后由于安置到工勤岗位,看到刚毕业的本科大专生工资岗位都比我们这些同样学历并把青春献给国防事业大学转业士官高,心里很忐忑,试问国家就没有对我们这些大学生直招士官转业政策?怀着抱负但由于身份限制给我们沉重的心理负担,由于年龄大了从新考过限制太多,希望局长能在百忙中给于关注,解决我们的身份问题,让我们也有和同龄人一样的激情与抱负。谢谢!
局长回复: 寄件人杜金阳反映问题答复如下:你已经享受了当年相关安置政策,至于你与其他同龄同志相比的问题,我们只能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来。
发布者: 原张成 发布时间: 2017-08-18 01:35:13
你好!今天看到获嘉县人民见义勇为而受到广大人民点赞!我也想申请下自己的事迹!2017年8月14日中午12点21分左右,在宝龙城市广场对面的金穗大道快车道上,我发现一名耄耋男性老人半卧在极速车流中!急忙跑到老人身边!老人嘴里含着血!腿也受伤站不起来!当日气温34度又正直中午!害怕老人在车流中发生车祸又或者中暑!我就急忙搂着他腋下将他拖到便道树荫下!然后询问详情!老人自称82岁!自己摔倒!也不让联系家人!送他去医院他也推辞了!我又建议送他回家!他说可以!这个时候加入几个市民我们一起把老人抬到我的车里,然后我送老人到位于新丹尼斯八楼的家里!将老人安全送到家里并安排妥当才离开!
如果需要考证事实真伪!我记得在事发地不到十米就有一个治安摄像头!可以调取查阅!不知道这件事情可否申请见义勇为!
局长回复: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部门业务范围,建议你到公安部门去申请。
发布者: 王先生 发布时间: 2017-08-17 22:55:40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民政部门为什么不给非贫困户的高校在校生的《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盖章?这个规定是只有本市有还是全国性的规定?
局长回复: 你好!《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供困难家庭学生申请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所用,是为了解决困难家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保障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非贫困家庭不符合资助条件,不予盖章认定。
困难家庭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扶贫部门认定。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及优抚、烈士对象子女由民政部门认定。
发布者: 宋楠 发布时间: 2017-01-17 21:01:54
你好,我想问一下当兵八年多了我家什么东西都没见过,寄的三等功喜报都杳无音信,封丘县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局长回复: 您好,已与宋楠本人联系问清情况,并电话通知封丘县民政局尽快督促,将三等功喜报送到军人家庭,并悬挂军属光荣牌。
发布者: 杨文超 发布时间: 2017-01-12 11:12:04
局长你好,我是封丘县一名5级伤残军人,我问一下,过八一节,春节,我们有慰问金没有。谢谢
局长回复: 您好,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有优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八一、春节无慰问金规定。
发布者: 郑龙 发布时间: 2016-12-31 19:28:14
局长你好
我是延津县的,我母亲今年12月9日突发动脉瘤脑出血,在监护室病房待了23天,至今未清醒,现在已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包括我们自己刷信用卡垫付药费,但是后续治疗还很漫长,消费很大。请问我们可以申请救助吗?我们可以申请低保吗?
局长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针对你现在遭遇的问题,若情况属实,建议你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特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而低保申请主要核算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核算家庭收入时应核减重特大疾病等因素造成的刚性支出部分,详细政策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延津县民政局。同时,针对反映情况,已责成延津县民政局入户核查,延津县民政局调查回复:“已实施了3000元的临时救助,郑龙本人表示满意和感谢,下步将关注其家庭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给予救助。”
在此,祝愿老人能早日康复,愿郑龙网友更加坚强,请随时与民政部门联系,民政部门将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
发布者: 张仕旗 发布时间: 2016-12-25 06:24:49
尊敬的局长你好,
为什么我前段时间向您反映我父亲被取消低保和我村干部在办理低保中寻私无弊的问题没有答复,我想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
局长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延津县民政局调查处理。延津县民政局调查回复:“反映人张仕旗兄弟姐妹共四人,除哥哥张仕伟落户到本乡水口村女方家生活外,其他三姐弟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均属于中等以上,子女们完全有能力赡养其父张修安,因此不符合低保条件;对张士旗提出本村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延津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进行核实,一旦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村干部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将依规转交纪检部门处理,本人也可以直接向延津县纪检部门进行举报,对此张士旗表示理解和支持。”
同时,真诚希望张仕旗及广大网友加大对低保领域问题线索的反映,民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调查处理,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最大限度打造低保领域风清气正、阳光透明环境。
发布者: 范文彬 发布时间: 2016-12-22 21:56:37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范文彬,封丘县应举镇范寨村村民,我二伯范士良是五保户,自去年12月因病被乡养老院拒绝接收,之后在我的照顾下已逐渐恢复,今年上班年我本人及妹妹曾多次找乡养老院及乡里相关领导请求将老人送入养老院,但被相应部门屡次拒绝!!我也曾到封丘民政局反应相关情况,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更令人心寒的是,自去年12月至今,我二伯只领到一个季度的五保供养金,村里及乡里逢年过节给五保户发放福利时,只有我二伯一个人没有,县乡医院下村里给五保户检查身体时,独独不给我二伯检查!!!
跪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百姓的烦心事,多谢!!
恭祝领导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范文彬敬上
局长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入住敬老院和五保供养金问题,已责成封丘县民政局调查落实,封丘县民政局调查回复为:“五保户范士良于2016年2月份被家人接出敬老院,他的五保供养金从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发放到其本人存折上,截至目前,共有四个季度的五保供养金发放到位(2016年的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和2017年的第一季度),五保存折现由范文彬的妹妹保管,已向其解释清楚;现在五保户范士良不能自理,应举镇敬老院条件有限,当时家属也想让范士良老人住条件好的养老院,因此同意将范士良老人转成分散供养,同时也再帮他们联系条件好的养老院;乡村两级过节期间发福利的问题,是应举镇节日对困难群体的慰问,村里面是轮流慰问的,今年慰问这几户,明年慰问那几户,已向其解释情况;检查身体的问题,是县、乡医院搞的活动,范士良老人不能自理,行动不便,医院也没有到家里给他检查身体。”
这位网友,不知对封丘县民政局的调查落实是否满意。乡村两级过节期间发放福利的问题,建议咨询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检查身体的问题,建议咨询卫生部门或县乡医院。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非常感谢你对老人的赡养和照顾,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请继续保持与封丘县民政局的联系,民政部门将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
发布者: 李倩 发布时间: 2016-12-14 08:28:16
您好,我想问一下民办非企业证书什么时候能实现三证合一?
局长回复: 您好。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河南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我市于2015年12月开展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工作, 市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2016年2月即完成了已登记社会组织的赋码工作,2017年元月9日由河南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新版证书发放至各地市,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换证工作,按要求将于2017年底之前完成全市的换证工作。您所咨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三证合一工作,可直接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即可。
发布者: 徐先生 发布时间: 2016-12-10 10:58:20
局长您好:我有意在新乡市区开办一家养老机构,以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为我市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请问需要到那些部门办理哪些手续?民政部门有什么扶持或优惠政策?谢谢!
局长回复: 徐先生: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新乡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登记管理办法》(新市民〔2013〕342号)及《be365官方关于下放养老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新市民〔2014〕166号)文件规定,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应该去所属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办理,具体提供材料可参照上述文件规定。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参照《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申报专项扶助资金项目的规定通知》(新市民〔2014〕99号)及《be365官方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申报专项扶助资金项目的补充规定》(新市民〔2015〕89号)文件规定进行扶持。如有不明白之处,可咨询新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73-3696651。
发布者: 祥祥 发布时间: 2016-12-07 13:11:23
领导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役士官立三等功获嘉县地方民政局有钱领没有?
局长回复: 您好,没有。只有义务兵立三等功才有钱。
发布者: 孙耀文 发布时间: 2016-12-07 11:54:31
我1978年从新乡市郊区入伍,在基建工程兵203师619团十连服兵役,从事铀矿勘探工作,是参核人员。2004年之后无固定单位工作,档案在市社保局代管,个人缴社保费,2016年5月办了提前退休手续,退休金不足1800元。因不知国家有对参核人员补助政策,从未享受每月460元的优抚待遇。今年战友聚会才知有此政策。请问我能否享受(民发2016[174]号)待遇?之前应享未享部分能否追偿?谢谢!
局长回复: 您好,只有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涉核人员才能享受补助待遇,退休人员不能享受涉核补助。
发布者: 张仕旗 发布时间: 2016-12-07 09:39:43
尊敬的局长你好:我是延津县马庄乡高张寨村人,我父亲叫张修安,现年74岁,小时患麻痹症,前几年又被摔伤,本来不便的他行动更加困难,按照农村习俗我和哥哥一人照顾一个老人,哥哥却因自身条件不好入赘他村,我本人耕地少,又无其他收入,只有靠外出打工勉强维护持家里人的生活,父亲在这次的检查中低保被以无见到人为由被取消了,我多次到乡民政所和村委申请重新办理,他们均以各种理由不予理采,可是在我村条件比我们好的,开着小
车的,住着高楼的和与村干部有关系的,三四个儿子的,更可恶的是死人也吃着低保,上面来检查村干部就领到别人家,希望领导大人在百忙之中为小民解燃眉之急,在次谢谢您了!
局长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延津县民政局调查处理。延津县民政局调查回复:“反映人张仕旗兄弟姐妹共四人,除哥哥张仕伟落户到本乡水口村女方家生活外,其他三姐弟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居住条件均属于中等以上,子女们完全有能力赡养其父张修安,因此不符合低保条件;对张士旗提出本村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延津县民政局将进一步进行核实,一旦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村干部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将依规转交纪检部门处理,本人也可以直接向延津县纪检部门进行举报,对此张士旗表示理解和支持。”
同时,真诚希望张仕旗及广大网友加大对低保领域问题线索的反映,民政部门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调查处理,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最大限度打造低保领域风清气正、阳光透明环境。
发布者: 单文萍 发布时间: 2016-12-04 23:59:02
您好!我姐姐在2012年因第二次脑出血致病入院(第一次06年),经医院治疗后现在身体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语言丧失,不能讲话,大小便不知,吃饭靠流体注入,出院后现在家养病,需要长期有人护理,姐夫就在家里照顾她,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县民政局为我姐姐办理有1级残疾人证,现在想咨询下,像我姐这种情况怎么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谢谢。
局长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新乡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新乡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补贴需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证明,待乡镇初审,县残联复核,县民政局审核之后,对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均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
发布者: 张建民 发布时间: 2016-12-04 19:04:13
敬爱的领导同志你好,我是一名透析5年的尿毒症患者,我想问下农村低保一个到底多少钱,最开始是一个月99元,现在是一百多点,可是网上不是说每天都是2000多吗,,还说又提高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望领能给与解答,谢谢,
局长回复: 这位网友,你好,目前,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年不低于30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50元(分为三类,A类:160元、B类:150元、C类:140元),需要说明的是:3030元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认定标准),150元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即发给农村低保对象的钱),切勿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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